陜西渭南市新盛大廈頂層的王先生就遇到了頂層電梯機房噪聲的困擾。在處理之前,他室內的噪聲值高達 40 分貝(A聲級)。向物業(yè)反映后,物業(yè)迅速在機房內鋪設了 30 公分厚的隔音材料。隔音材料鋪設完成后測量顯示,業(yè)主室內的噪聲值雖有所降低,但低頻噪聲仍然嚴重超標,聽起來非常難受。王先生通過網絡搜索找到了靜之源。靜之源針對電梯的傳播特點,在電梯曳引機上加裝了電梯減振降噪平臺,并對鋼絲繩頭、限速器等部位進行了綜合處理。工程完工后,低頻噪聲下降到了 26分貝(A聲級),王先生對治理效果非常滿意,終于擺脫了電梯噪聲的困擾。業(yè)主有權要求相關部門提供安靜宜居的環(huán)境,必要時可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北京小區(qū)電梯噪音找誰解決
對重塊在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噪聲,是電梯井道內一類典型的機械性噪聲,其根源通常在于對重裝置中存在固定缺陷或裝配偏差。具體而言,對重塊通常由多塊鑄鐵塊疊壓并通過穿桿螺栓緊固構成,若在安裝或長期運行后出現螺栓松動、防移墊片磨損或壓緊裝置失效,將導致個別對重塊產生微小位移或整體框架發(fā)生形變。電梯在啟動、制動及經過軌道接頭時會產生振動與慣性力,這些松動的對重塊或變形部分會與對重架、井道內導軌或甚至隨行電纜等部件發(fā)生間歇性、周期性的機械撞擊與摩擦,從而引發(fā)規(guī)律性的敲擊或刮擦聲。該類噪聲一般節(jié)奏明顯、音色清晰,易于識別。由于其屬剛性部件間碰撞,振動能量可通過導軌及支架直接傳遞至建筑結構,造成噪聲傳播范圍較廣。江蘇運行電梯噪音怎么消除電梯噪音哪個樓層聲音大?
電梯噪音正因低頻噪聲在頻譜上的主導地位及其獨特的穿透性、低衰減和遠傳物理屬性,電梯運行噪聲對緊鄰井道或機房的周邊室內環(huán)境(尤其是臥室、書房等需要安靜的居室)構成了難以忽視的影響,不僅表現為可聽噪聲干擾,更容易激發(fā)建筑構件的低頻共振,產生令人煩躁的持續(xù)性“嗡嗡”聲或壓迫感。值得注意的是,現行通用的以A計權聲級為主的評價體系對低頻噪聲的敏感度較低,這進一步加劇了電梯噪聲在合規(guī)性評價與實際感知影響之間的矛盾,成為影響居住舒適度。
當前,在國家立法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共同構成了噪聲污染防治的上位法依據,為保護和改善生活環(huán)境、保障公眾健康、防治環(huán)境噪聲污染提供了根本性的法律支撐與原則框架。然而,在具體執(zhí)行層面,涉及噪聲管理的技術標準與限值要求卻分散于特種設備、建筑及環(huán)境保護等不同行業(yè)領域之內。這種體系架構導致了在實際應用中出現標準“碎片化”現象:特種設備規(guī)范聚焦于電梯等產品本身的質量與安全性能;建筑標準側重于建筑結構的隔聲性能以控制傳播;環(huán)保法規(guī)則主要限定噪聲源的外部排放。由于各類標準在制定目標、測量點位、評價方法及限值設定上存在差異,甚至相互脫節(jié),致使在面對具體噪聲投訴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報告、環(huán)保行政執(zhí)法結論以及建筑質量驗收結果可能相互矛盾。這種標準的不協(xié)調性,不僅給噪聲是否超標的判定帶來了巨大困難,也為其后的治理責任劃分、行政執(zhí)法以及司法民事糾紛中的事實認定與證據采信制造了障礙,凸顯了推動跨領域標準協(xié)調統(tǒng)一、建立系統(tǒng)性噪聲評價體系的迫切必要性。在買房時就該考慮電梯噪音問題。
電梯井道內噪聲的產生源于多種機械運動與空氣動力學因素的共同作用,其成因復雜且相互影響,主要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首先,電梯在高速運行過程中,轎廂與對重裝置在封閉井道內產生活塞效應,擾動井道內空氣介質,形成強烈氣流并引發(fā)空氣動力性噪聲,該類噪聲以中低頻為主,并通過井道壁面向外傳播。其次,懸掛與補償系統(tǒng),如補償鏈或補償纜,在電梯升降時會發(fā)生擺動及與井道底部或導向裝置的輕微碰撞,產生周期性機械振動與噪聲。第三,對重裝置中的對重塊若未完全緊固或因長期運行出現松動,會在啟動或制動階段與對重架發(fā)生相對位移與撞擊,產生間歇性撞擊聲。曳引鋼絲繩在運行中需繞過反繩輪等導向裝置,若出現潤滑不足、繩輪槽磨損或鋼絲繩自身扭結變形,將導致其與繩輪槽口摩擦異常,產生高頻摩擦噪聲。這些噪聲源不僅單獨存在,更會相互疊加耦合,并經由井道這一剛性結構進行放大與傳導,對建筑內部聲環(huán)境形成復雜的綜合性干擾。故而,將電梯原有的剛性導軌支架替換為導軌減振支架,被視為從傳播路徑上阻斷振動與結構聲傳遞、治理井道噪聲問題的技術手段。采用導軌減振支架可以阻斷導軌振動向井道壁的傳遞。天津運行電梯噪音治理需要多長時間
噪音和振動往往通過墻體、樓板等建筑結構傳播。北京小區(qū)電梯噪音找誰解決
根據現行國家技術規(guī)范與標準,包括GB/T 10058-2009《電梯技術條件》第3.3.6條款、GB/T 10059-2009《電梯試驗方法》第4.2.5條款以及GB 50310-2002《電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第4.11.7條款的明確規(guī)定,住宅電梯(常見運行速度為1m/s至1.75m/s)的運行噪聲須滿足以下限值:機房內平均噪聲比較高不得超過80分貝;轎廂內平均噪聲應≤55分貝;開關門過程噪聲應≤65分貝。該標準體系旨在控制電梯作為產品本身發(fā)出的噪聲,其測量均在電梯系統(tǒng)內部或特定位置進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上述標準與評價住宅室內聲環(huán)境質量的標準(如《聲環(huán)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屬于不同體系。 電梯噪聲對住戶的實際影響,需依據《社會生活環(huán)境噪聲排放標準》GB 22337-2008等相關標準,在受影響住宅室內(如夜間背景噪聲較低時)進行測量,以檢測其結構傳播低頻噪聲等指標是否超標。兩者檢測位置、方法及評價依據均不相同。北京小區(qū)電梯噪音找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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